记者今天从安徽省发改委医改办获悉,2014年,安徽省大病保险将全面扩大试点范围,城镇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将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开,确保实现制度全覆盖;新农合新增55个试点地区,试点地区数将扩大到66个,占新农合统筹地区数的75.9%。
去年安徽省在合肥、芜湖、蚌埠、铜陵、六安等5市开展了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定远县等11个县开展了新农合大病保险试点。目前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已经实现全覆盖。为扩大制度覆盖面,今年安徽省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纳入省政府民生工程,通过各部门协作配合,大病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按照规定,2015年,我省大病保险将实现全省全覆盖。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基础上,对参保(合)人员住院费用经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报销后,一个参保年度内个人累计合规自付费用超过起付线的部分,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能够有效提高重大疾病保障水平,切实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记者 杨玥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