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体育总局通报表彰“2009年至2012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绩溪县教育体育局继2007年荣膺“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先进单位”后再次获“2009年-2012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国字殊荣。
全国群众体育先进表彰是国务院颁布《全民健身计划(2011至2015年)》后开展的第一次群众体育全国性评选表彰活动,是群众体育领域内唯一经中央批准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类活动,具有很高的权威性和示范意义,是我国群体体育工作的最高奖项。据了解,本次表彰活动共有2978个单位获得“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称号。
近年来,绩溪县教育体育局坚持把提高全民族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提出的总体目标任务,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服务群众需要,积极构建全民健身组织体系,着力推动体育公共服务职能,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宣传教育,充分发挥体育社团功能,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不断增强,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体育健身成为越来越多人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健身场地设施数量和面积显著增加,全民健身机构日益健全,群众性体育社会团体、健身活动站点活动日趋活跃,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不断增加,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不断壮大;全民健身法规制度日益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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