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7月10日电(记者张磊 杨坤 通讯员胡彩云) 今年6月底,湖南一女青年在安徽绩溪游玩期间意外落水身亡,死者家属认为死者聘请的旅游向导李某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要求赔偿48万余元。经法院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李某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10万元。
6月30日上午,湖南女青年陈某与朋友一行7人到安徽绩溪县瀛洲镇龙须山徒步游玩,并聘请了当地农民李某为旅游向导。登山期间,因暴雨来袭,陈某意外落水失踪,经当地政府、公安等部门全力搜救,于次日在一山涧发现了陈某的尸体。
死者亲属闻讯后,从湖南赶到绩溪,他们认为旅游向导李某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并于7月5日向绩溪县法院提交了起诉状,要求李某赔偿因陈某死亡造成的各项损失计485926.8元。
鉴于此案的特殊性,绩溪县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7月7日上午组织双方先行调解。经调解,被告李某愿意通过亲友帮助进行筹款,原告方也体谅被告在经济能力上的实际难处,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李某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1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