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机制,夯实“双拥” 工作基础。在领导机制上,建立了各级领导合力主抓、多个成员单位密切协作的县双拥工作领导组。将双拥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目标管理考核范围,落实了县双拥办的机构、编制、人员、经费等配置;在宣传机制、运行机制、示范机制上,创造性地组织开展各种双拥宣传活动,营造浓厚双拥氛围。实行党委议军会议等双拥工作制度。在全县广泛开展各类双拥创建活动,积极发挥双拥工作示范作用。 二是落实政策,维护军心民心稳定。把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作为衡量双拥工作水平的重要指标,全额落实抚恤补助政策。落实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规范抚恤补助款社会化发放方式;全力落实优待医疗补助政策。按规定标准将优待金足额纳入县财政预算并统一发放,实行城乡义务兵家属一个优待标准,推行优抚医疗保障“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尽力加大对企业军转干部困难救助力度;认真落实安置政策,全面落实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保障政策和军队离退休干部两个待遇;积极落实退役军人的其它优惠政策。各有关单位开通“绿色通道”,为退役军人再就业提供方便、优质服务。多年来从未发生过军地纠纷或因优抚安置政策落实不到位而引发的上访事件。 三是加大投入,全力支持军队建设。不断加大对部队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近4年来县财政先后筹集资金3500余万元,为县各驻军购置军事设备、建设新营房、改善部队官兵的工作生活条件。县财政为县各驻军解决各种工作经费800余万元;积极开展科技、教育、文化、法律拥军,协助驻绩部队实施人才战略工程;加强县军供站建设,为过境部队提供良好的后勤保障。投入70余万元对军供站进行了全面的维修改造,4年来优质、及时、安全、保密地完成了过往部队军供接待任务,得到了过往部队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四是创新活动,构筑拥军优属平台。把开展经常性活动作为双拥工作的生命力。每年“八一”、春节期间,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四大领导班子和乡镇党委、政府,都要开展慰问驻绩部队和所在地烈军属活动从不间断,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和问题;部门、企事业单位和村社区与驻军军民、警民共建活动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效果显著。 |